案例分享
當事⼈(營造商)因施⼯遭鄰鄰房指控受損。為避免⾏政列管影響⼯期,營造商被迫依⾏政 規則在法院「無條件提存」⾼達 95 萬元的賠償⾦供住⼾領取。
當事⼈為知名建設集團董事長,原計畫進⾏⼤規模⼟地開發案,基於信任委託多年好友處理當地庶務,並預付新臺幣 1 億 2,760 萬元。
沒想到交屋兩年後,才意外發現該建物在數⼗年前的合併過程中,因地政機關登記錯誤導致公設被「虛增」
TOP